依据名称 | 制定机关 | 发布令号(文号) | 具体规定内容 | 原文下载地址 |
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 |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| 2004年3月国务院令第399号 | 第五十一条:“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:(一)理事会、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;(二)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、教育教学质量低下,未及时采取措施的;(三)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、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未及时采取措施的;(四)未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,财务、资产管理混乱的;(五)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,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;(六)违反国家规定聘任、解聘教师的。” | 查看原文 |
环节名称 | 审查标准 | 办理时限 | 办理结果 | 办理人姓名 | 办理部门 | 办理人职务 | 所在处室 |
立案 | 是否属于《教育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| 10个工作日 | 决定是否立案 | 武琼 | 临沂市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| 科员 | 职成科 |
调查取证并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| 是否存在违反行为 | 20个工作日 | 如果存在违法行为,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| 武琼 | 临沂市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| 科员 | 职成科 |
当事人申辩 | 无变化 | 15个工作日 | 作出复核结论 | 武琼 | 临沂市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| 科员 | 职成科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| 无 | 15个工作日 | 结案归档 | 武琼 | 临沂市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| 科员 | 职成科 |